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移民局等十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促进我国邮轮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邮轮运输旅游成为新型休闲消费方式,市场快速发展,自2006年市场起步以来我国邮轮旅客运输量年均增长40%以上,2017年达到243万人,拉动了消费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成为经济增长新亮点。邮轮经济产业链长、带动性强,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动能、有效拉动内需、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相较国际成熟邮轮市场,我国邮轮市场发展尚处起步阶段,在邮轮设计建造、邮轮港口发展、旅游市场培育、旅客服务、物资供应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我国邮轮产业链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促进我国邮轮经济升级发展,交通运输部牵头,联合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在深入评估调研、梳理分析的基础上,联合制定出台《意见》,提出了推进政策措施。
二、总体目标
《意见》提出,到2035年,我国邮轮市场成为全球最具活力市场之一,邮轮自主设计建造和邮轮船队发展取得显著突破,体系完善、效率显著的邮轮产业链基本形成,邮轮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对城市转型、产业升级、经济发展和人民消费的支撑力和保障作用显著增强。同时,也提出了邮轮各相关主要产业发展目标:邮轮旅客年运输量达到1400万人次;具备大型邮轮设计建造能力,相关配套装备制造业全面发展;邮轮供应、物流配送、信息服务等服务功能齐全;本土邮轮船队具有一定规模;邮轮航线产品丰富,沿海邮轮市场基本形成;邮轮港口布局合理,设施功能完善,衔接顺畅,服务水平达到国际标准。
三、主要任务
为推进我国邮轮经济的发展,《意见》明确了九个方面主要任务。
一是积极培育邮轮市场。重点发展邮轮旅游市场、丰富邮轮旅游产品。入境游方面支持开辟多点挂靠航线,规范提升岸上旅游品质,鼓励衔接长江等内河及沿海邮轮市场;出境游方面鼓励培育发展东北亚、东南亚、洲际、极地及环球航线;深入研究公海游航线发展模式及配套制度,拓展旅游资源;多措并举,稳步推进五星红旗邮轮船队发展。
二是拓展提升港口服务能力。重点有序推进邮轮码头建设,优化完善集疏运系统,完善港口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形成2~3个邮轮母港为引领、邮轮始发港为主体、访问港为补充的邮轮港口布局。加强港城融合,拓展邮轮港口服务功能,积极打造生态友好的邮轮旅游发展试验区。
三是进一步优化口岸环境和功能。重点推动“单一窗口”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邮轮旅客及物资口岸通关服务能力和效率。逐步扩大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入境15天免签政策实施范围,吸引境外游客乘坐邮轮入境旅游。
四是强化邮轮安全发展。重点推进安全体系建设,研究建立特别管理制度,加强进出港邮轮安全监管,加快搜救应急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强邮轮停靠口岸的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完善邮轮运营安全、旅客群体性公共卫生和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工作机制。
五是着力推动邮轮绿色发展。重点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广使用技术先进、能耗低、安全环保的设施设备及清洁燃料。推进邮轮码头岸电供售电设施建设改造,鼓励邮轮靠港后优先使用岸电。加快邮轮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并做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衔接。
六是加快推进邮轮建造及配套装备产业发展。重点突破豪华邮轮设计建造技术,鼓励合资合作方式,形成多元投入格局,加快实现首艘大型邮轮建造。鼓励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在创新”和“自主创新”相结合的模式,推进邮轮设计建造逐步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完善和优化邮轮建造配套供应链体系。
七是着力提升邮轮供应配套能力。重点创新邮轮物资供应监管模式,充分利用出口退税政策,扩大我国食品等物资供应国际邮轮的数量规模,优化国际采购物资在我国口岸供船的检验检疫程序。支持上海等地建设邮轮物资供应全球采购综合保障中心。
八是提升邮轮运输旅游服务水平。重点完善邮轮运输旅游服务标准,提升旅客服务质量水平。研究建立邮轮船票制度,明晰邮轮运输合同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支持扩大邮轮船票销售渠道,推动向多样化船票销售模式发展。鼓励企业构建邮轮综合信息网络,提升邮轮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九是大力推动邮轮人才培养。重点完善邮轮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教育水平,鼓励校企等多方合作共同培养专业化、国际化人才,加强邮轮设计建造、邮轮及港口经营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
为了确保上述各项任务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交通运输、发改、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商务、文化和旅游、海关、税务、出入境等部门,从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创新机制、完善政策措施,规范市场行为、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等三个方面切实做好保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