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万正远洋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12】231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直属海事局上报的现场核验意见,以下体检机构具备海船船员健康体检资质,其所属主检医师具备健康证书签发权。各体检机构及主检医师要严格遵照上述文件要求执行,各直属海事局做好日常监管工作。